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中国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所设定的指导原则和标准,以及湖北工业大学制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再加上学校各个负责招生的学院针对本次研究生招生过程所出台的详尽实施细则,学校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综合评审。在进行硕士研究生的选拔过程中,学校首先依据考生在初试阶段的表现,以及在随后的复试环节中的成绩,按照既定的权重计算方法,得出了每位考生的加权总成绩。这一成绩是评价考生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此外,学校还参考了“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记录的实际拟录取数据,这些数据为学校提供了关于考生在全国范围内的竞争情况和调剂意向的宝贵信息。经过这一系列严谨的评估和筛选流程,湖北工业大学最终确定了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
一、湖北工业大学拟录取名单公示说明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4月29日-5月14日。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信息见官网。
2、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布为拟录取结果,实际录取结果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请自行下载打印定向协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5月12日前寄至录取学院工作人员(也可提前发送协议扫描件电子版至学院工作人员邮箱)。
3、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以研招网报考时所留通讯地址为准,如有修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者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湖北工业大学将在5月底发布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其他事项,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发布的最新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见官网。
2、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见官网。
3、联系邮箱:见官网。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